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张渝被德惠市检察院检察员滕继坤非法公诉,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荣富、助理审判员鄢桂秋和助理审判员付加平非法判刑四年,至同年十二月中旬转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滕继坤是起诉法轮功学员肖永芬的公诉人,肖永芬于二零一八年被庭审,二零二零年被迫害致死,审判长是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
张秀芝、吕相富、冯立齐、董秀辉(已取保候审)4人,二零二零年十月末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检察院办案人滕继坤。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于姣茹家属同德惠检察院公诉人滕继坤电话联系,反映王荣富法官违法剥夺辩护权,回复称法官要求是合法的,必须出具不信仰证明等材料。律师、家属们又到德惠法院一楼信访部门同李兆义法官反映情况,律师向刑事庭法官控告,要求接待,王荣富不接待。律师同家属又向德惠纪检部门提交律师控告材料,纪检部门称:这些不归纪检部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