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杨晓明、陈琳、高振才已经被非法开庭,以疫情期间拒绝家属等人进入。现在判决书还没下来。
主审法官是杨建、助理法官赵宁、李硕;高振才被指定律师为姚姓律师,做的“有罪辩护”。杨晓明家属请的“有罪辩护律师”李友峰让杨签“三书”。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是唐山市法轮功案件的专管法院,主审赵宁、助理李硕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郭艳菊母亲要求作家属辩护人,遭法院刁难。参与此案的主审法官赵宁 (办公室电话:0315-2061981)和助手李硕(电话:18532588291 办公室电话:0315-2065790)。
其实,成为亲友辩护人是家属的权利,根本不需要向法院申请,通知他们即可。可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却如此执法犯法,肆意剥夺家属的辩护权利。
在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四日左右,此案已经由唐山市路南检察院(检察院承办人王志凯)转交唐山市路北检察院,承办人是员额检察官孙明远。孙明远非法剥夺亲友辩护人的阅卷权。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亲友辩护人到路北检察院依法递交法律意见书,传达室让接通电话才能进入,家属拨通了孙明远检察官的电话,他的同一办公室同事接电话,家属表明来意,回复说等一等,之后就挂断了电话,直到快下班也没有见到来接待的人,家属打了很多电话也没有人再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张巍、郭艳菊、孙百凤、张炜琦四人被构陷到法院,面临非法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