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147984
中文姓名:
韩宏哲
姓名拼音:
Han Hongzh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法官。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敏舫、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送达非法判决书:李敏舫被冤判五年,并非法罚款5000元;王菊香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高小娓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陈德芳被冤判三年,并非法罚款3000元。
参与本次非法判刑的迫害人员名单:
审判长:韩宏哲
陪审员:王芳霞 华国强
法官助理:李龙飞
书记员:滑夏沈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4/陕西李敏舫等四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4155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