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48681
中文姓名:
王宇
姓名拼音:
Wang Yu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检察官助理王聪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起诉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走路都很吃力。法庭不让家属旁听,律师据理力争,审判长同意可以进两人。下午一点开始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审判长没有采纳。律师要求除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械具,被法官拒绝。律师要求验证资料,也被公诉人拒绝。

非法庭审一直到晚上七点多休庭。鞠世淼被转送到宽甸看守所非法关押,孙忠琴、佟秀红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参与非法庭审的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检察院人员:主审官郭忠仁, 审判员宫莹,公诉人王宇、王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6/辽宁凤城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被非法判刑-41656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3/辽宁凤城市鞠世淼、孙忠琴等被非法庭审-4145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