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148745
中文姓名:
何芳
姓名拼音:
He F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丹东市五龙背温泉街道办事处

二零二零年七月,辽宁省丹东市五龙背温泉街道办事处何芳与五龙背社区杨立明,给法轮功学员刘敬东的儿子打电话,说要找刘敬东,被刘敬东的儿子拒绝了。

八月六日下午,他们又打电话给刘敬东的儿子,说要到刘敬东家去看看。刘敬东知道后,没等他们来,就主动到社区去找他们。杨立明等人要给她拍照、录音,被刘敬东拒绝。他们又对刘敬东说:“如写‘三书’,以前的事就不提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1/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给社区人员讲真相-41538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