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九月,丹东市绿云社区人员张岩给法轮功学员张淑霞的儿子打电话,叫张淑霞去社区一趟。以前打过几次电话,张淑霞都没去。这次张淑霞和张岩约好见面时间,拿着相关法律条文去了社区。
张岩问:“还炼吗?”张淑霞说:“炼啊!我炼法轮功二十多年了,以前很多的病都好了,没再吃过一片药,能不炼吗?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张岩又说:“国家不让炼就别炼了。”张淑霞说:“不是国家不让炼,是江泽民出于嫉妒,打压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张岩说:“我是管这事的,你不签字,你儿孙的前途都要受影响。”张淑霞说:“那我就更不能签了,这样对谁都不好。没别的事,我就走了。”
十月十九日,张岩再一次打电话叫张淑霞到社区去。张淑霞去了以后,张岩叫她等。一会儿来了一个女子,张岩说:“她是政法委的。”张淑霞说:“你好。大街上宣传依法治国,维护宪法,秉公执法。修炼法轮功违犯哪条国家法律了?到底是谁在违法?国家《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务员办案终身负责;警察抓好人,难道还怕好人多吗?国家的哪一条法律被法轮功学员破坏的不能实施了?如果真象电视里演的那样,又自杀又自焚的,法轮功能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吗?这就是在栽赃陷害法轮功。”
当时只有她们三人在场,张岩拿着手机一直在录像。张淑霞告诉她:“你违犯了个人肖像权,请你删掉。”张岩说:“我得向上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