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大南门派出所副所长詹伟和市国保人员以诱供等非法手段,取得了一些所谓“证据”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将姐妹两人构陷到了安庆太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随后太湖县检察院非法将两人起诉到太湖县法院。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安庆太湖法院非法在安庆中级法院开庭,对舒玉兰和舒玉莲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五月初,舒玉兰接到大南门派出所詹伟的电话,让她去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太湖法院的章英特在那里向她宣布二审维持原判(没有通知律师、没有开庭),可办监外执行,但要进行体检和评估。
十几天后,由太湖法院安排了体检,为此向舒玉兰家人索要了4000元(3000元的体检费和1000元专家评估费),体检后让舒玉兰在家等评估结果。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安庆市大南门派出所副所长詹伟打电话让舒玉兰到派出所去,说是太湖法院来人,对舒玉兰能否监外执行进行宣布。舒玉兰去后,太湖法院的人说经过评估,舒玉兰不能监外执行,必须收监执行一年半的非法刑期。当天,不顾舒玉兰的血压很高强行将舒玉兰关进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