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尹峰、程西江、陈连美、刘希修被莱芜区检察院构陷至莱芜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非法对尹峰、程西江、陈连美、刘希修庭审,剥夺了有法轮功身份的当事人近亲属的亲友辩护权,拒绝了所有法轮功身份的旁听。法庭上,尹峰的辩护律师对尹峰的案件做了无罪辩护,过程中有理有据,驳的公诉人刘金国哑口无言。最后法庭以证据不吻合为由,改日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