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48767
中文姓名:
刘金国
姓名拼音:
Liu Jin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尹峰、程西江、陈连美、刘希修被莱芜区检察院构陷至莱芜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非法对尹峰、程西江、陈连美、刘希修庭审,剥夺了有法轮功身份的当事人近亲属的亲友辩护权,拒绝了所有法轮功身份的旁听。法庭上,尹峰的辩护律师对尹峰的案件做了无罪辩护,过程中有理有据,驳的公诉人刘金国哑口无言。最后法庭以证据不吻合为由,改日再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6/济南市尹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1606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