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48778
中文姓名:
欧春光
姓名拼音:
Ou Chungu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欧春光 电话 80122303
迫害事实: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审判长欧春光、审判员贺颖超、范博见、杜金星、刘晓燕、书记员武宙鹏、王雪鹏等人来到范纪荣家,对她公布了自二零一三年以来多次企图强加迫害的所谓案件「中止审理」和「恢复审理」。

二十七日那天,昌平法院的上述人员到范纪荣家来时,同时来的还有120救护车。法院的人先让120医护人员三个人按着范纪荣,强行给她检查身体。体检结果是不宜把人带走羁押。法院这夥人就在范纪荣家对她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昌平区法院的三个人直接到范纪荣家她对非法宣判,范纪荣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范纪荣正在家里准备上诉状。

昌平区法轮功学员侯宇新被非法关押在昌平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周五)昌平区法院以疫情为借口,对候宇新进行视频非法开庭,一直没有音信,家人写信给主审法官,法官不收。十一月八日家属收到昌平法院的判决书,侯宇新于十一月四日被判刑四年,家属不服,本人已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昌平区法院主审法官:欧春光,西府派出所办案警察姓名:刘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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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3/北京法轮功学员侯宇新被非法判刑四年-43392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0/北京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范纪荣在家中被非法判刑-4163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