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十月,卫生局副局长肖景林主持会议,把政法委发的所谓的“三书”,让保健院纪检科邵帅带回。科主任找到陈淑杰,说让她按上面内容改写一下,交上去,就“除名”了,以后就再也不找了,遭到陈淑杰到抵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卫生局纪检科董玉继(音)科长给保健院打来电话,让写“三书”。保健院法人王伟光院长将陈淑杰留在大会议室,并召集陈淑杰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副院长李靖宇、潘向飞及纪检科邵帅在场,问陈淑杰写不写“三书”,如果不写,就上报卫生局,卫生局上报到省,陈淑杰拒绝写“三书”。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在榆树市政法委的组织下,在榆树市卫生局副局长董玉冀指使下,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科长邵帅和护理部主任梁红,找本单位法轮功学员陈淑杰,说政法委办“法制学习班”,让你去“学习”,给开支,单位车接车送,单位有人陪,“学习”时间7天,地点是榆陶公路旁豆制品厂,在榆树市区外。劝说她去听听,“学习班”结束就没事了。陈淑杰告知他们,“学习班”实质是“转化”迫害,随后,陈淑杰智慧离开单位,当日未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