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148877
中文姓名:
石世伟
姓名拼音:
Shi Shiwei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时世伟手机:15645406665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对桦南县法轮功学员刘广有、刘春静开庭,地点设在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二楼第三法庭,用视频远程进行非法庭审。律师依法一一驳回公诉人的指控,为他们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无罪。公诉人是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石世伟。

法庭上,律师从法律上及多个角度有理有据的一一驳回公诉人对当事人所强加的罪证。同时从道义上、及冤、假错案将来受到追责等多个角度,隐晦提醒所有参案人员要看清当前形势,并强调修炼法轮功是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没有错,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

但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石世伟还是“照本宣科”以刘广有曾被多次判刑有所谓前科为借口,量刑3—5年。庭审时间仅俩小时左右,匆匆收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在所谓的庭审中,律师为刘春静正义辩护,同时刘春静本人在陈述中再次指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不违法,并善言相劝,善恶有报是天理。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石世伟仍是“照本宣科”以刘春静曾被多次判刑有所谓前科为由,宣布量刑4-5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秦玉珍,九月十三日,秦玉珍被判十个月刑期,罚金三千元。参与非法庭审和判决的是审判长宋涛,审判员隋毅,陪审员孙彦萌,书记员段兆荣,指定辩护人于影,向阳区检察院公诉人时世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9/善心帮助盲人-黑龙江佳木斯市秦玉珍被非法判刑-453290.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6/黑龙江桦南县刘广有、刘春静被非法庭审-4165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