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在行文非法取消了郭文的退休待遇,荒唐的理由是:炼法轮功多年云云。
按着相关法律规定,郭文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六日收到非法决定)向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递交了复审申请书,申请书中分别从法律及人道等层面叙述了炼法轮功不违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取消退休待遇违宪、不人道等事实,并要求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撤销违法决定,恢复退休待遇。
按着法律要求,复审机关须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可是,巴林左旗监察委员对于郭文的复审申请先是拖着不办,郭文多次催促无果,就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法律规定最后期限,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成雷竟将郭文的复审申请书违法转到巴林左旗公安局,并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纪检委书记)合谋(要求、指使)将郭文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的理由是,郭文在复审申请书中谈到了法轮功。
在郭文被非法拘留的时间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枉法作出维持取消郭文退休待遇的复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