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舒兰市法院以视频形式非法开庭审理宋彦群。宋彦群在吉林市看守所,没到舒兰来,舒兰这边在舒兰市法院,参与的有舒兰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610。宋彦群的律师被允许参加了,宋彦群的父亲也去参加庭审,但被拒绝进入法庭。
公诉人是检察院的张凤双,审判长是法院的侯洋。据说:宋彦群自己做了辩护,辩护词有法律条文,有理有据,充满正能量。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视频非法开庭,以“迷信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蛟河市法轮功学员邱林三年,勒索罚金两千元。邱林当场上诉。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审判长:侯洋。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几日,家人被告知,宋彦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只允许她本人上诉,不允许家人和律师参与。
自二零二零年吉林省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宋彦群被判刑三年半,蛟河市法轮功学员邱林被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朱明兰,刘甲兰,山福莲至今被关押,再到今天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邱林的母亲赵洪艳被面临开庭,都是由侯洋非法审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舒兰市法院非法冤判孔繁芹三年,勒索钱财4000元。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侯洋,审判员孙莹,陪审员徐桂梅,书记员白馨桐。徐淑辉(音)被非法判刑2年缓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