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左右,兴隆镇派出所警察李传强、司法所干部林明清、治保主任纪前庚前后二次到法轮功学员罗朦的店铺“顺天意扎发遣型店”骚扰,任意非法照相,不准罗朦宣传法轮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这三人又来店铺骚扰,干扰罗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