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政保科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以来,袁野配合邪恶迫害大法,绑架、打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夏,其子因车祸撞成重伤,几乎成了植物人,这是邪恶之徒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结果。
多次残忍地折磨大法弟子,行为极其阴狠毒辣。一次一位学员坚持炼功,在铺上打坐时被恶警袁野拽了下来,扔在地上,还扯着她的头发提起一尺多高,在地上来回礅,一边礅还一边邪恶地说:“我把你的尾巴根礅折了!”
二零零零年二月,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说句公道话,后被干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喜龙,恶警赵彦海带回当地,在看守所受尽非人折磨。看守所所长王辉、副所长尹奋前辱骂大法、辱骂大法弟子,恶警赵彦海、袁野用皮鞋踩脚背、踢女学员下身,用白色塑料管打,曾把一个女大法弟子打昏死过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镇派出所所长王贵军到某吉林省大法弟子说让他到派出所去一趟,他去了派出所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赵彦海、袁野,及镇派出所蒋云龙都在那,恶警赵彦海问他有没有大法书和炼功带,大法弟子答有,恶警就去非法抄家,在无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非法将大法弟子的炼功带抄走,并将到他家串门的三位大法弟子和他妻子都劫持到派出所,然后把他们送到县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大法弟子柴红艳身背大法资料,徒步去北京证实法,并沿途散发讲清真相的资料。当她走至内蒙古保康派出所辖区内时,被当地恶警抓住,非法扣押至保康派出所。干安县公安局得知柴红艳被关押时,立即派出邵永梅等恶警,前去保康抓回干安县公安局关押。在押回途中,恶警邵永梅用绳子把柴红艳的双手紧紧捆绑在后背上,绳子把手勒得青紫肿胀,并对她大打出手,沿途柴红艳受到了无数次这样的残酷殴打。到干安县公安局后,赵彦海、袁野又多次对她进行严刑拷打,逼她写保证书。在对她非法关押38天后,判她一年半劳教后送到长春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大法弟子于国臣同母亲尹桂芳,姐姐于淑媛,婶婶黄淑兰一行数人去外地洪法,散发大法资料,被外地乡村派出所恶警抓捕,由邵永梅等恶警去边远农村抓回干安县关押,在途中,把他们四人用绳子拴在一起,而且手被拉到后背紧紧地把两手捆在一起。邵永梅对他们不时地进行拷打。
到干安县公安局后由恶警赵彦海、袁野进行残酷地拷打,他们用矿泉水瓶子把尹桂芳、黄淑兰的脸部打的变了形,脸肿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打累了就用脚踹、用脚踩。赵彦海这个流氓恶警不仅手打脚踢,而且以专踢女大法弟子的小腹取乐。三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判一年的劳教,于国臣非法判为一年半的劳教。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高凤芹正在家中做饭,片警范仲昌同公安分局另两个恶警突然闯入,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当时从家中搜出大法条幅一幅,大法书籍一本,并强行带入松原市宁江区拘留所非法拘留。拘留至第七天,干安县公安局政保科赵彦海、袁野来此拘留所,以高凤芹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曾去干安县送大法资料为名,把高凤芹带到干安县看守所内拘留,并多次非法审讯,要她说出印大法资料的人和资料来源。高凤芹坚定正念,不配合邪恶,不写保证书,不签字,在干安县被非法拘留35天,判为劳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