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49984
中文姓名:
鲁旭
姓名拼音:
Lu Xu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柳河县法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大街1077号
邮编:135300
鲁旭电话:18626595717(张巧蕾、荆凤伟案件承办人)
(0435)7213686,13844551195
迫害事实: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法官。

近年多次审理法轮功案件,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且多次无理阻挠律师出庭与辩护。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轮功学员邢德琴被秘密开庭,家属聘请律师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号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检察院还说在公安局。十二月八日,法院鲁旭给律师说案件已经到法院了,并且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十二月二十二号,家属给检察院案管中心打电话,吃惊得知,十一月三号就在检察院了,十二月二十三号,到柳河法院了解案件情况,鲁旭说已经开完庭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张巧蕾家属给柳河法院姜美辰(刑事科书记员)打电话,被告知十六日上午远程开庭。然后电话就挂断了。但十六日当天,柳河法院却一面欺骗拖延家属辩护人,一面在楼下偷偷摸摸的给张巧蕾非法开庭。主审法官:鲁旭。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荆凤伟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被绑架、构陷,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二日被构陷到通化市柳河县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被构陷到柳河县法院并立案。律师与家属多次找办案法官、柳河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鲁旭沟通,要求按法律程序为荆凤伟提供法庭辩护,鲁旭推说律师是否上庭不是他一个人能定的,同时,家属因为为荆凤伟争取正当的辩护权而受到言语威胁。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柳河县法院在违法剥夺律师和亲属辩护权的情况下,对荆凤伟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荆凤伟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王艳秋被铁厂镇派出所警察带到二道江区检察院。十月三十日,柳河县法院企图将她关入通化市看守所,但王艳秋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无奈让她回家。十一月三十日,王艳秋被柳河县法院法官鲁旭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五千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份,吉林省通化市柳河法院法官鲁旭勒索法轮功学员冯桂花三万多元钱,强迫交的三千元押金也没有返还,枉法判了74岁的冯桂花一年缓二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冯桂花被非法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6/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0666.html#2415204635-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5/吉林通化市两位老太王艳秋和于珍被劫持到冤狱-469680.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31/辩护权被剥夺-长春法轮功学员荆凤伟遭枉判三年-43789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8/吉林通化张巧蕾被秘密劫持至监狱-家属伸冤遭迫害-43264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9/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7446.html#201228231425-2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