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150007
中文姓名:
刘贵武
姓名拼音:
Liu Guiw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茂名高州市法院政工人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点多,广东茂名高州市法院政工人员刘贵武,打电话给高州法轮功学员周达琼的丈夫,通知周的丈夫下周一到法院。周达琼的丈夫周一(十二月七日)去法院,法院几乎全部的领导都在会场,政工人员要周达琼的丈夫劝周达琼签“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周的丈夫说:“她不会签的。”对方大声说:“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州市出动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员有高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古济权、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凌卫阳、副大队长湛杰、周维学、北关派出所钟永锋、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办、居委会、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冯岳军、法院办公室刘桂武等近二十人,将周达琼住所整栋楼房从一楼到七楼顶,连邻居楼顶都搜查遍了,强行将周达琼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十二小时。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他们抢走周达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企图想作为构陷的证据。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后来才补办搜查证,中午十二点钟,才拿到现场,让家属签字,执法程序完全违法,晚上十一点,周达琼才回到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8/广东周达琼聘请律师维权-茂名市法院违法办案-430915.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9/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7446.html#201228231425-4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