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董云仙老人在砚山县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家属到文山市法院,公诉人是文山市检察院的两个人,姓名不详。文山市法院开庭的法官有两名,其中一名叫许跃,女。法院未给董云仙老人指定律师。
面对公诉人对自己的指控“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董云仙老人要求法庭出示证人和视频证据,法官无视,不予理睬。董云仙老人要求出示认定×教的法律,法官也不理会。
整个所谓“庭审”就是法院、检察院一言堂,草草走过场。不仅如此,法官还多次打断董云仙老人为自己的合理辩护。同时,法院还威胁家属,说(董云仙)不认罪要重判,认罪态度好可轻判,让家属做思想工作。之后,文山市法院非法对78岁的董云仙老人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