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两点,宋锦到了贺兰山路派出所,在场的有杨所长、片警张嵬、怀远路街道办事处的一个主任(综治办的)和一个综治办叫王岩的等人员。王岩在宋锦面前摆了所谓的“三书,逼迫他签字。说:“不签就别走。不签,就上报停发陈玉兰的养老金。”杨所长说:“不签字就一直呆着,再不就关到笼子里去,出问题找我。”
之后,由综治办主任于学文牵头,由办事处及城管队10余人分成5、6个班,每班2~3人看管宋锦,从十二月一日下午2点多一直到十二月二日下午约2点。非法拘禁期间,不让宋锦睡觉,不给吃喝。
下午4点左右,妻子陈玉兰给杨所长打电话,给他讲了大法真相,问了宋锦的情况。杨所长说:“不签字就不放人。你要不签字,就停发养老金。”下午6点左右,一楼大厅内已有十多人,都是怀远路街道办事处和城管人员。在为首的叫于学文的指令下,所有人一起围着宋锦,将他劫持到旁边的街道办事处大楼,还是逼迫宋锦签“三书”,宋锦不签。后宋锦摆脱了他们的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