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黄潜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庭审时,黄潜要求解开手铐、脚镣,但只解开了手铐。庭审时,邹世发法官匆匆读完判决书后,草草收场,黄潜也当即提出上诉。
法轮功学员郑景贤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郑景贤坚信自己无罪,提出上诉。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法轮功学员李常兴被迫害得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持站立、不能来到法庭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诬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海珠区法院法官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董丽娟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被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罚款五千元。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陈澎,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薇(61岁)和余清清(66岁)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被海珠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罗桂友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被增城公安局和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三月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