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紧跟中共的迫害政策,二零一六年以来,该法院对30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对17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院还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对被迫害致命危的法轮功学员仍不批准取保。
法轮功学员凌建民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陈澎,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许洁霞。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王梅英被非法宣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审判长陈文玲,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公诉人许洁霞。王梅英不服非法判决,正在上诉中。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控告了陈文玲、贾存锦、衣海君和许洁霞。
二零二零年分别被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构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刘金焕和王梅英分别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刘金焕和王梅英都不服非法判决,提起上诉,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广东省检察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