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俞学忠调迁到江西省永修县邮电局工作,被分配到永修县移动公司成为正式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俞学忠因到北京上访,被永修县公安局叶毅等警察非法关押到永修县拘留所十五天。俞学忠出来后,永修县移动公司经理胡从场、主任李庐珊、朱运余等人,配合中共对俞学忠进行施压,强迫俞学忠放弃信仰。九江移动公司对俞学忠非法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他的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