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星期六下午,嵩明县综治办主任(女)、教育局副局长、局长助理、中心校校长,一行四人,到法轮功学员管秀玮家,说是政法委派他们来的。四人以退休工资、家庭、子女的前途和单位经济考核为要挟,要求法轮功学员在“三书”上签字,软硬兼施,胡搅蛮缠一下午,并保证签了字以后再也不上门骚扰等邪恶手段诱骗法轮功学员签字。
参与迫害人员:嵩阳镇综治办主任肖燕 、嵩阳镇中心学校鲁春平、县教育局保卫科陈卫平、嵩阳镇街道办书记杨云雁。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15:55分,云南省嵩明县嵩阳综治办一男性工作人员用办公室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王菊珍,并且不报姓名,要求王菊珍第二天早上到综治办谈是否炼法轮功,王菊珍正告他,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信仰什么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炼不炼都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他说国家规定法轮功是“*教”,问他哪条法律规定,让他查一查法律,并且告诉他司法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两高的解释本身就违宪。他气汹汹的说:“那么说你还在炼法轮功,让公安来找你。”
目前得知,他们是按公安给的黑名单骚扰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以前所有在册的法轮功学员和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在骚扰之列,已有邓美芬、李世凤、李秀、黄艳红(因帮法轮功学员接孩子被牵连迫害的老师)、吴桂仙、苏丽芳、王菊珍、王全芬、姚会仙、姚树华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综治办主任肖燕和王荣生主要负责,并且说只要不签三书的,上面规定每个月都要来找,这些本来是派出所的工作,现在说他们忙不过来分到社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