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12月14日,牛宝金和四中队管教大队长崔元岐领着其手下一班恶警对大法弟子胡建国和孙健强行关进禁闭室,逼迫写五书“转化”。胡建国和孙健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用袜子把胡建国的嘴勒住,把他俩抱在凳子上连抱了25天,腰部受到了伤害。同时还指使10多名犯人轮番看管不让睡觉,使二人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直到手腕勒破了,屁股也磨破了,才把他们放下来,没过几天又继续强迫抱木凳,晚上天冷要棉衣都不给,并连带其他犯人,如不写“五书”,就不准出小号。
当他们要对恶警的犯罪行为进行投诉时,恶警说:“你告我们什么?你上哪去告?你现在连自由都没有,还讲什么人权?在这里你什么权利都没有,就是折磨你,让你死不了活受罪。”在此之前,有个姓李的法轮功学员,被关了48天,抱木凳30天,灌食把大便都灌出来了。
现在,南山监狱的迫害仍在继续,恶警给不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消费卡上的钱不让花、邮包给退回去、长期被关在监舍里不让出来,实行精神折磨和生活控制,环境极其恶劣。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八日,孙健和阜新同修刘淑芬在乘坐的出租车上,被阜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七个便衣拦截绑架,随后他们又绑架了阜新同修马清原、陈晓英,并且抄家,抢走了IBM笔记本电脑一台,惠普1015激光打印机一台,现金四千多元,碳粉八瓶,订书器一架,手机两部,切刀等物品。晚上,把孙健交给阜新市细河区分局审讯,姓李的大队长对孙健一阵拳打脚踢之后,连夜将孙健和陈晓英送到新地看守所。绝食期间,狱医张立军、牛满山、姓崔的、王姓的(女)狱医对孙健疯狂插管灌食,狱警王中宏、邵开启、崔建光用电棍电我,每次半小时,牛满山用板鞋抽打孙健的脸,脸肿痛,牙松动,当时打掉一颗牙,耳朵如穿孔一样疼。又给我铐上脚镣子,戴上手铐,同时固定在严管间铺上的铁环上,腰脚伸不开,一天两次小便,四天一次大便。阜新市细河区法院对孙健和马清原、陈晓英、刘淑芬四人在看守所非法开庭,公诉人姓潘,根本没有通知我们家人,雇来的指派律师做有罪辩护,就是摆架子的。我和马清原判四年,陈晓英、刘淑芬判三年。在看守所呆了近一年,孙健一百四十几斤的体重,临出来时只有七、八十斤。
在锦州监狱,法轮功学员由四个犯人包夹,上厕所都跟着,不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联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孙健看的大法书被恶警牛宝金搜出,恶警崔元岐、牛宝金给孙健关小号,“抱凳”折磨二十五天,致使手脚麻木。从监狱回来时,孙健的牙齿只剩下七颗。
二零零一年九月,在纺织路中心市场口附近,警察扣押了我从闫旭光那借来的松花江面包车一辆,价值四万多元钱。车内装有二十箱A4打印纸(价值2800元),还有一件外衣(价值500元)。没出任何手续。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胡建国和几名法轮功学员正在家中学法,突然,外面有不明人员在外开始砸门敲窗,有一女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谁?干什么?他们不做回答,只喊开门。法轮功学员刚把门打开,他们就闯进来十多人,翻箱倒柜,又搜身,有法轮功学员认出他们是国保大队的白文友等人,女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他们对女法轮功学员连踢带打。胡建国被几个警察塞到一辆警车里,带到红旗路派出所,强行戴上手铐、脚镣铐在凳子上
在朝阳市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一年四个月,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的情况下,胡建国因坚持信仰竟被枉判十四年重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二零零三年二月,胡建国被强行送到了锦州监狱入监队,又因为绝食,遭到了姓梁的大队长打胡建国的嘴巴子和其他狱警的群体殴打并株连监舍其他犯人,如果胡建国不吃饭,他们都不许吃。
在二零零五年冬季的一天,新来的大队长崔元岐和管教科长牛宝金率领监区所有狱警来到监舍,强行对胡建国进行搜查,搜走了胡建国的一部电子书。他们问:“书是哪来的?”胡建国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要关胡建国禁闭,胡建国走到监舍门外,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把胡建国拽回来,大队长崔元岐命令犯人脱下胡建国的袜子,把胡建国的嘴勒上,勒得胡建国的嘴十几天吃饭都很困难。后用十多个犯人把胡建国连拖带架带勒送到禁闭室,强行把胡建国抱在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