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15098
中文姓名:
李贺民
姓名拼音:
Li He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蓟州区(原蓟县)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蓟州区(原蓟县)公安分局】
区号022,邮编 301900
局长:王通海
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原蓟州区公安局局长):孙连凯
政委:刘久春,住址:蓟县城关镇府君花园三联体7单元103号,电话:022-29127688
副局长:赵冠富 13342089688;李思义。
副局长(专管国保大队):陈勇13832989195
【天津市蓟州分局国保支队】
国保队长:冯广清 13920505598
支队长:陈树栋 18702285678
副支队长:刘文良 13802113580
政委:张玉华 13920486636,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电话:022-29142721、8286235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蓟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待查,他与看守所所长毒打天津大法弟子张祥骏和张玉东,用电击棒电的大法弟子张祥骏和张玉东两个人身上全是大血泡,出现了烧人肉的味,拿桶凉水浇在身上,逼张祥骏和张玉东写悔过书,戴上手铐脚镣子押回号房,严加看管。

张祥骏被折磨的奄奄一息,邪恶的警察把他抬到大院外,让家属接回家,后又被恶警抓捕,押回到蓟县公安局,李贺民与王雪松亲自毒打张祥骏,电棒六、七根同时电,还浇凉水,拳打脚踢,把张祥骏的右肋骨打断两根(至今没有痊愈),血压被电棒电的高达280,被迫害的神志不清,关在蓟县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大法弟子张祥骏屡遭迫害的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6/1236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