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长张海 0312--6220999 5522255 13903126698
副县长刘春林0312--6213123 8013318 13903121699
徐怀玉(县人大干部)(610个副头目徐永刚的叔叔)6217802 6122246 13903367711
张照坤(法院院长) 6228600 13930381155
安军旗(检察院检察长) 6211658 2317528 13582258988 13931397688
杨大卫6227798 6238388 13315220111
蠡县政府;
书记陈春霞18932669777
县长史来顺:13630855666
副书记张增祥13603283018
蠡县政法委:
常务副书记张广亚6215137、13623325568
副书记张春生6211646、13011416909
二零零零年“两会”期间,大法弟子张霞单位将她看管起来,不让回家,被送往看守所,她绝食抗争十多天,公安局副局长魏占良指使恶警强行灌食。家人为救她只好请客送礼,看守所让家人交了200元钱才放了人。在局长姚小松的授意下,副县长李志刚和姚小松又带人将她非法送进县招待所看管了十多天。回来后没过几天,公安局周良才、王军昌又将她骗到局里并非法送到保定劳教所。县“610”徐永刚、田利辉等人还多次到单位对她施压和恐吓,并要单位派车,说什么有炼功人的单位就得派车,供他们随时调用。
二零零一年,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姚小松教唆副局长李悦新、王胜利、高常进、纪检书记张玉恒、办公室主任郑金辉多次到蠡县法轮功女学员张霞(蠡县国土资源局职工)家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未果,姚小松又派国土所人员轮流到她家看着她,严重干扰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致使她丈夫生意不能做,赔钱卖了羊和兔子,把鸡也送人,几千元的经济损失,公公也因惊吓病重。
二零零一年五月初,蠡县各单位都在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蠡县一名法轮功学员被一群中共党匪逼迫从楼上跳下。土地局的不法人员竟以此为由,说张霞在家不安全,副县长李志刚和土地局局长姚小松带领十几个人包围她家、强行把张霞劫持到蠡县招待所。让她的家属陪着不让出门,轮流给她做“转化”工作。单位十几个人陪着在那里吃喝都从张霞的工资开销所有的费用。关押十几天才释放张霞回家,她多次要求上班,姚小松不同意。后来换了高常进当局长她才上班。至今(二零一一年七月)单位还扣着她好几个月的工资。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蔡桂菊(土地局职工)被非法判刑四年。土地局怕担责任,局长姚小松把蔡桂菊的工作档案扔掉,谎说蔡桂菊并非土地局职工,并停发工资至今(二零一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