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官喜,男,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出生,中共邪党党员,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政法委副书记期间,紧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转化”迫害,直接参与江陵县公检法机构对王琼、马世君等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清晨六点多种,法轮功学员王琼出门买菜时,被沙市区朝阳派出所副所长张涛指使协警袁铭、郝穴派出所的副所长李丹等三人绑架,并非法拘禁在荆州区看守所,持续近一年半。在那里,江陵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官喜,伙同沙市区政法委副书记张魏红,安排犹大刘亚珍、胡佳丽、潘国荣等对她连续长时间的洗脑、转化迫害,王琼都是零口供、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