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51515
中文姓名:
马志坤
姓名拼音:
Ma Zhiku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北京丰台纪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马志坤13911138973
迫害事实:
北京市丰台检察院检察官。无视警察违法办案,滥用职权,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案子。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南苑派出所牛波、李东明和丰台检察院检察员马志坤、检察官助理王栋、书记员五人,把刑讯逼供法轮功学员李玉华女儿的陈述作为伪证,用刑法第300条给李玉华、刘忠敏罗列了所谓的“罪状”,向丰台法院递交了起诉。

北京市丰台区法轮功学员刘秀云被非法枉判四年,丰台区法院一审法官:胡春生,丰台区检察院公诉人:马志坤。(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法轮功学员刘秀云被非法枉判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4/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6770.html#23213223155-1
更新北京市丰台区迫害单位人员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2/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9579.html#2231223634-1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北京大兴区六十七岁李玉华被非法判刑一年-41841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20/李玉华、刘忠敏面临非法庭审-遭法院指定律师威胁-3947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