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15158
中文姓名:
张明
姓名拼音:
Zhang 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赣榆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大法弟子的相关人的电话号码:
赣榆县法院院长     王宝鸣   宅电(0518-6283503)
手机 13705126137
赣榆县法院刑庭庭长   陈庆太   宅电(0518- 6210992)
办公室 (0518-6293037)手机 (13705128636)
赣榆县法院审判员    董淑进   宅电(0518-6283783)
办公室 (0518-6293035)小灵通 (0518-2626160)
赣榆县公安局长     王兴亚    手机(13092390999)
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启明    宅电(0518-6218738)
 手机(13305128738)
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太平    宅电(0518-6231899) 
手机(13585295599)
赣榆县国保大队长    贺从彬    宅电(0518-6281469)
 手机(13851253018)小灵通 (0518-2295581)
赣榆县公安局干警    李兆学   小灵通 (0518-2295583)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院长  张年庚   宅电(0518-5295299) 
手机 (13805132299)
迫害事实:
杨芳是2005年4月13日下午3点多在学校正上课时,被公安局人非法带到南郊宾馆,有两个人轮流看管他,直到晚上6点,恶警吃饱喝足,开始非法审讯。

恶警两人一班,共三班,每班六个小时,轮流上阵,不让睡觉,先是孙承华和张明上第一班。到了第三天晚上,李兆学又非法审讯时,又是哄又是骗,因为杨芳三天三夜没有睡觉,大脑已不清醒了,再加上惦记家中的小孩面临小学升初中考试,在家无人照顾,心存侥幸心理,想早日回家,当时听信了李兆学这样几句话:“你即使说了,如果没有证据,也不可能被判刑,况且我和你对象是前后庄,贺大队长和你对象认识,你要争取个好态度,我们也可替你说话,早点回家。”

后来李兆学在记录材料纸上写了一些村名、散发的数量(当时他写了1000多份)。事实上杨芳只发过两次,每次就几十份,李兆学说:数量多少无所谓,关键是你的态度。杨芳说:你为什么不把我说的一些话都写上,你是不是把别人发的资料都加到我的头上?李兆学回答:这还不为让你早点回家。交待越多,立功越大,他又问杨芳资料是哪里来的,杨芳当时为了义气,违心的说是自己制的,没说是另一个大法弟子给的,关于数量多少都是李兆学用纸算了半天才写上的。

张明和孙成华又开始非法审讯,当时杨芳大脑已经麻木,根本没搞清他们说些什么,只记得在李兆学写的材料上抄了几条,让杨芳签了字。后来又是市公安局的一个老头和赣榆的一个人非法审了一遍,他现在也记不清说了些什么,这样一直折腾到第四天上午(也就是2005年4月16号),谁知恶警却让他签了拘留证。把握送看守所。

在5月张明和孙成华又来提审,恶警张明说:“你态度很好”这次我们来是例行公事核实一下。杨芳说,你们不是已经得到了想要的内容了吗?张明又问数量是多少,杨芳说你们不是已经写好了吗?他又在厚材料上抄了数字,突然又问杨芳:你发的材料中有没有用塑料袋装的,杨芳说没有,他马上不说话了。此时杨芳才明白,他们编造数量,把他们发现的所有材料全加到他的头上,目的只有一个,案子归拢,多拿奖金。

后来检察院两次来非法提审,在数量问题上,也都是照公安局的材料抄的。就这样杨芳一直到拿到起诉书,才明白自己上了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连云港及赣榆县恶警对多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3/1227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