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51620
中文姓名:
汪明
姓名拼音:
Wang 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主任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安徽安庆迎江区政法委主任。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底至十二月中旬,安徽安庆迎江区政法委汪明主任和吴越社区委两工作人员(女)三人,两次到余秋英的门面房骚扰租客。叫她拿出出租合同给他看,租客说合同不在店里。汪主任就要她写一份合同给他,搞的租客很害怕。租客说不会写,汪主任说:你说我来写。然后就让她签上余秋英的名字。租客签上了余秋英的名字和她自己的名字后,汪主任看了说不行,说要签你丈夫的名字。汪主任又写了一份合同让她签了。最后他们走时拿了一份合同。这样的合同毫无法律意义,他们这样做只是变换花样给租客施压,达到骚扰的目的。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中旬,一天下午,社区两个工作人员(女),又去了余秋英的出租的门面骚扰租客,说余秋英在炼法轮功,问租客可否知道余秋英女儿的工作单位和通信方法。租客先不想告诉她。但社区的工作人员却不走,搞的她无法经营。租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拨通了余秋英女儿的微信视频,让她们和余秋英女儿直接对话。余秋英的女儿上班正忙,就问有什么事?社区一人接过手机说:你妈妈炼法轮功。余秋英女儿反问她:是在炼法轮功,怎么了?社区人员拿着手机支支吾吾,余秋英女儿叫她有话就直说,她在上班没时间。本来就是无事生非的社区人员说不出个所以,反倒怪起余秋英女儿,说她说话态度不好。正在忙上班的余秋英女儿说:我态度够好的了,就把电话挂了。

余的女儿在外地上班,社区人员平时不能直接骚扰到她,就通过这种骚扰租客再通过租客骚扰余女儿。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余秋英去了社区问为何去门面房骚扰租客,社区潘主任当时在场,余秋英对她讲了法轮功真相。但对骚扰租客和女儿一事,潘主任却说:这是我们的工作,你把字签了就清零了,你在家里炼我们就不管,以后就不找你了。社区人员把违法骚扰当成了正常工作。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潘主任打电话叫余秋英去社区,下午余秋英去社区时,迎江区政法委汪明主任和宜城办事处的肖主任都在那里。汪主任拿出打印好的“三书”让签字,余秋英说:我不会签这个字的,我过去身体很不好,一身病,那时候真是活的生不如死。是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我修炼大法做个好人,你让我往哪里悔过?这么好的功法我是修定了,谁也动不了我的心。最后,余秋英还劝他们别迫害法轮功,别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善恶有报是天理。

肖主任说:你现在不签也行,给你时间考虑,不行我们到你女儿单位找她,让她回来配合我们给你做工作,再不行就把你送到学习班(洗脑班)。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社区潘主任又打电话给余秋英,问她想好了没有。余秋英告诉她说:这么好的大法我一定要修下去的。并劝她不要骚扰法轮功学员,把抢口抬高一点,别打好人,好人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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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8/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9692.html#212723351-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