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51621
中文姓名:
潘某
姓名拼音:
Pan X
性别:
职务职称:
主任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吴越社区委主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余秋英去了社区问为何去门面房骚扰租客,社区潘主任当时在场,余秋英对她讲了法轮功真相。但对骚扰租客和女儿一事,潘主任却说:这是我们的工作,你把字签了就清零了,你在家里炼我们就不管,以后就不找你了。社区人员把违法骚扰当成了正常工作。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潘主任打电话叫余秋英去社区,下午余秋英去社区时,迎江区政法委汪明主任和宜城办事处的肖主任都在那里。汪主任拿出打印好的“三书”让签字,余秋英说:我不会签这个字的,我过去身体很不好,一身病,那时候真是活的生不如死。是法轮功救了我的命,我修炼大法做个好人,你让我往哪里悔过?这么好的功法我是修定了,谁也动不了我的心。最后,余秋英还劝他们别迫害法轮功,别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善恶有报是天理。

肖主任说:你现在不签也行,给你时间考虑,不行我们到你女儿单位找她,让她回来配合我们给你做工作,再不行就把你送到学习班(洗脑班)。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社区潘主任又打电话给余秋英,问她想好了没有。余秋英告诉她说:这么好的大法我一定要修下去的。并劝她不要骚扰法轮功学员,把抢口抬高一点,别打好人,好人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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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8/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9692.html#212723351-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