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晚,熊丽华的丈夫接到熊丽华工作学校的书记电话,问她白天是否在外面参加法轮功活动。第二天,熊丽华在学校被书记、主任和一位同事询问,是否在外面发传单,和谁在一起?熊丽华回答说发传单是在救人,他们三人要熊丽华在谈话笔录上签字,熊丽华拒绝后,他们又以工作为要挟,不许她出去参加法轮功活动。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早上,四名武汉市国保大队恶警穿着便衣,闯到熊丽华的工作单位,非法搜查熊丽华的办公桌、手提包,抢走U盘十个左右、一本大法书、翻墙二维码三十八张、护身符一个。后挟持熊丽华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当着她丈夫的面把她带走。在派出所非法审讯,并强迫熊丽华到医院检查身体。
晚上11点,熊丽华被绑架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后,国保大队伙同派出所及“610”人员带熊丽华走拘留所侧门将熊丽华绑架到额头湾洗脑班。而熊丽华工作学校的书记、校长配合洗脑班,叫熊丽华“好好学习”。
洗脑班每天强迫熊丽华看污蔑大法的录音、录像,把窗户都封死,晚上睡觉不准关灯。后来她工作的学校还花钱请陪护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一周换一拨人,这些所谓的“陪护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与熊丽华吃、住、睡在一起,监视她,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让她炼功,防止她自杀。熊丽华抵制所谓的“转化”,洗脑班故意每餐饭都给的很少,而且做很辣的菜,造成熊丽华便秘十天左右,大便带血,洗脑班的人才叫医生来查看、开药,还说你们法轮功不是没有病吗?怎么还会便秘?
熊丽华不配合他们写“三书”,他们就拿工作、家庭、家里老人小孩,还有判刑来威胁,后来他们延长了听看邪恶录音录像的时间,并开大音量,吵的陪护人员都头痛。又打印了四张污蔑大法和师父的纸贴在桌椅上,强行拉熊丽华坐上去,还说你坐了也没怎么样,你们总说我们有报应,我们不都活的好好的吗?熊丽华承受不住他们的折磨,违心地写了“三书”,他们不放心,反反复复要熊丽华修改几遍,并要熊丽华交出“上下线”,最后让熊丽华念三书,并录了像。熊丽华工作单位的书记还跟洗脑班的人说,如果熊丽华认识不深刻就不要放人,她们会配合洗脑班送陪护,找不到陪护就派学校的老师来陪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洗脑班通知熊丽华工作的学校接人,学校书记和主任叫出租车一直把熊丽华送回家,还给熊丽华和家人照了像。十一月十八日通知熊丽华上班,一周后,学校书记和主任又在学校对熊丽华进行审问和笔录,要熊丽华签字、按手印,并要全校老师都在意识形态责任书上签字,不准老师上国外网站和向学生宣传不利邪党的言论,要求熊丽华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接听她们的电话。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学校书记要主任打电话骚扰熊丽华,熊丽华未接电话。二零二一年一月二日早上主任又以工作为借口骚扰熊丽华。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学校书记又让主任和大队辅导员一起审问熊丽华,熊丽华不配合她们的问话,她们就把笔录打印出来,让熊丽华签字,被熊丽华拒绝,校长说不签字就交给警察,送洗脑班、开除、判刑。书记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说下午三点钟到学校来。熊丽华趁中午休息时间离校,为避免迫害,她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熊丽华因讲真相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月开学后,学校陶俊书记要熊丽华写事情经过。教委和政法委研究要送她去洗脑班,不配合就开除。熊丽华拖到三月底,结果教委、政法委要求在学校办洗脑班一个月。三月二十五日,硚口区关爱学校人员天天有两人轮流到学校给熊丽华“上课”,一个月到了,学校书记陶俊说学习效果不好,政法委不能验收。教委要求熊丽华五月要继续全天学习,不上班算事假,不发工资。洗脑班的人还威胁说五、六月学习不合格,学校放假就到洗脑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