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51693
中文姓名:
姜明
姓名拼音:
Jiang 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邹平区法院信息:
法官:姜明,电话:0543-4262610
审判长:汪延涛
公诉人:李晓明
迫害事实:
邹平区法院法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多,邹平区法院通过视频形式非法庭审李维棕。李维棕的家人欲依法正常参加旁听,被法官拒绝在法庭门外。律师在法庭现场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时间不到两个小时,期间,法官姜明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发言。

邹平区政法委、公安国保大队执意要加害李维棕的理由是,李维棕在二零一八年曾经被淄博市周村区法院冤判一年零六个月。邹平区政法委、公安国保大队以及检察院以此作为所谓重要证据来加害李维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法官姜明通过视频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李维棕说,你写的信(辩护意见)我们也收到了,会认真考虑。然而,在当天非法庭审结束,法官姜明就冤判李维棕三年半。

目前,面对非法判刑,李维棕表示不服,已请律师上诉到滨州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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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5/山东省济南法轮功学员李维棕被非法判刑三年半-41858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