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88
编号:
E000151710
中文姓名:
董丹
姓名拼音:
Dong D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纳溪检察院办案人

纳溪检察院办案人董丹,到看守所非法提讯,问巫德蓉这些年在外面张贴过什么东西没有?巫德蓉如实的说:受泸天化一个退休干部委托,帮他贴了两张急着卖房的广告。当时董丹没作记录。第二次来提讯,卖房广告在董丹的笔下竟成了法轮功宣传标语(按照法律规定,贴法轮功标语并不违法)记录在她整的材料上。

从判决书上得知,原来纳溪区委防邪办主任陈文刚在大正沟农贸市场广告栏上撕掉了两张法轮功标语,交给农贸市场。于是检察院每次来提讯,就硬把陈文刚撕毁的标语强加于巫德蓉,说是巫德蓉贴的。

检察院办案人董丹拿出两段视频给巫德蓉看,一个是巫德蓉背着背兜与其他两个背背兜人路上行走的图像;另一个人背着背兜的背影,检察院董丹说是巫德蓉。但是,所提供的图像上并没有看见巫德蓉具体在做什么,或在专栏张贴了什么的现场动作。

第二次开庭主要是宣判。检察院公诉人董丹与办案人之一严飞飞到庭审现场虚晃一下,因为心虚,还没等开庭,就偷偷溜走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1/陷冤狱三年-四川七旬巫德蓉斥中共公检法全程违法-4211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