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李艳霞被塘厦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田心派出所及特警人员非法抓捕,家中房门被撬,保险柜被撬坏,警察收走美金、人民币、手机电脑及车辆钥匙。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家属和律师再次去田心派出所与办案警察陈如松交涉,要求放人,并归还私人财物。陈如松说,收走钱物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遭遇不测,因为门和保险柜被撬坏,怕家里不安全,他们只是暂时保管。但当家属要求归还李艳霞的财物,却遭陈如松拒绝。陈如松还说,下周二、三(3月9日、10日)要把案子递交到检察院。
后家属和律师又去了国保大队,国保警察尹义伟却说,当事人的财物是涉案物品,一律扣押调查,若有问题,就由检察院来处理,若没问题,才能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