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1
编号:
E000015293
中文姓名:
卢党
姓名拼音:
Lu D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贵阳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邮编:550081
为民网网址:www.gyga.gov.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区号:0851
局长:陈小刚86797016(兼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副局长:刘毅8679714(兼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E-mail:294045893@qq.com
副局长:李乐启(调研员)86797141,E-mail:294045893@qq.com
副局长:石磊(调研员)86797141,E-mail:294045893@qq.com
纪委书记:谢军(调研员)86797141,E-mail:297045893@qq.com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中队恶警队长。

警卫队恶警以“袭警”名义把田中富捆到禁闭室,将彭叶柳关入“封闭管理区”,又以完不成定额名义将代启元关入“封闭管理区”,欧细勇关入禁闭室迫害近一个月,而一中队恶警队长卢党对包夹坚控人员下令:只要一中队有法轮功学员声援,不惜一切手段制止。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原贵阳市劳教委对雷国挺作出了劳教决定,二零零四年四月,雷国挺被送到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受到中八劳教所五大队左小中、黄先跃、陈革、卢党等人指使的吸毒劳教人员王浩、张希平、杨庭栋等每天二十四小时的“包夹”迫害。包括强制我服从吸毒包夹人员的管理,只能在指定的包夹房间、地点,用指定的动作站着或坐着,不准走出房间一步。不准同包夹吸毒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讲话,没有经过同意不准随意走动;承受辱骂、罚站等形式的体罚;

在劳教所的三年中,雷国挺一直被关押在封闭的“攻坚室”里,窗户钉死, 每天没有放风的机会,不能与包夹吸毒人员以外的人说话,隔离在某个隐蔽的角落;每天只有二小时的睡觉时间,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开始,贵州中八劳教所黄先跃、陈革安排吸毒“包夹”人员王浩、张希平、杨庭栋等人对雷国挺进行强制军训,并对雷国挺宣布:每天军训从早六点到下午六点,中间除吃饭时间外,没有休息;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晚上是所谓的“学习”,到深夜二点四十;凌晨四点四十起床打扫卫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贵阳市105名法轮功学员控告元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1/贵阳市105名法轮功学员控告元凶江泽民-312802.html
贵州中八劳教所用关禁闭逼迫大法学员“转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4/1244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