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3月20日上午9:30分,青岛市李沧区伪法院非法对大法弟子崔鲁宁宣判有期徒刑5年。主审法官柳林,书记员刘涛,陪审员刘在田,花春光,公诉人吴清泮,参与了非法审判。
崔鲁宁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继续上诉。为了掩盖这种非法的判决,柳林一边不给家人判决书,一边威胁律师说判决书不能让任何人看到,在崔鲁宁家人去要判决书时,柳林百般推脱以各种理由不给判决书。在家人的一再坚持下,刑庭庭长金翠燕气急败坏的说:给你们判决书可以,但你们家属没有上诉的权利。
2006年4月4日,青岛市610邪恶组织操控公、检、法、司组成的青岛市犯罪集团在李沧区法院对青岛市大法弟子孙虹、闵惠荣非法开庭。法官柳林、书记员刘涛、公诉人王成新参与了此次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