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女学员纳琴、朱海燕、姜春梅、孙芳红、孙芳惠、陈波、肖燕芝、王秀花,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构陷,永宁县公安局终结侦察后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将九人以莫须有的「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是西夏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王静,检察官助理杨正科。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以「组织、利用会道门、×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纳琴、孙芳红、孙方惠、姜春梅、陈波、朱海燕、肖艳芝、王秀花八位法轮功学员向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