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唐小丽,原滦南县看守所女所所长,40多岁,现调到交警大队,她在女所期间,经常用电棍电女大法弟子、打耳光、用脚踢踹,是主要打手。
警唐小丽在2001年初,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大法弟子陈丽英一个多小时,甚至电棍伸入她的衣服里电她。还把陈丽英(当时25-26岁,未婚)的四肢绑在床的四个角上,抻成大字,不让下床达半个月之久,大小便都在裤子里,没人管。最后由于陈的四肢已肿的吓人,恶警才把她放开,陈丽英因被绑时间过长,四肢已黑紫不过血,一放开疼痛钻心,痛苦的折磨了一夜。恶警唐小丽还给陈丽英用过上绳的酷刑,把绳子刹进了肉里,一年后,陈丽英的肩头的黑色绳印仍清晰可见。由于长期的非人折磨,使陈的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精神恍惚。
他和看守所所长叶国勤等大力教唆并亲自指使,对大法学员夏晓颖、姜丽珠、陈丽英等用蘸水的麻绳捆绑后吊起,直至奄奄一息时才放下,有的学员被折磨得昏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