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桦甸市胜利派出所警察刘志,打电话给82岁法轮功学员全今子的女儿,叫全今子去签字,说是去年立的案,今年该结案了,必须得签字。全今子没同意。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警察给全今子的女儿打了九通电话,商量要与全今子见面。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国保的张春光及警察刘志、刘方把全今子、李凤芹送到桦甸市检察院,桦甸市检察院不收。警察又把俩位老人送到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拿回来了昌邑区检察院所谓的“告知书”。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警察们又把全今子的女儿、李凤芹老人的儿子拉到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哄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