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法轮功学员王秀燕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本溪市明山派出所非法抓捕,一年后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送到沈阳市监狱城。到女一监后,被送到集训矫治队(十二监区),这是个集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在这里转化之后才能下监区干活。在这里警察不做工作,全交给犯人。
王秀燕到这后,警察马一丁把她交给罪犯孟丹(葫芦岛人),于是王秀燕和孟丹每天在一起。这些犯人为了完成队长交给的任务,多减刑,绞尽脑汁体罚、打骂法轮功学员。孟丹讲不过王秀燕时就打她耳光,罚王秀燕站,让王秀燕睡光板床,棉袄都给藏起来,不让洗漱。
当王秀燕声明作废被诱骗写的在这里不炼功与邪教组织决裂保证时,孟丹气急败坏地端一盆凉水从王秀燕的头上浇下来,又把王秀燕的被子抱走,最后看到王秀燕态度坚决,她狠狠踢王秀燕几脚,又跑去拿一把剪刀逼王秀燕(当时屋里只有她们俩),最后招使尽,就在王秀燕签过名的纸上写了什么,然后找科长顺水推舟给王秀燕分到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