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杜景义,审判员张丹居然以杜景义女儿是“证人”为借口,不允许他女儿参加旁听,并趁他女儿外出找其他亲属参与庭审的过程中,匆忙开始了庭审,当家属再次到庭叫门时,法庭拒不开门,再次开门时,被告知庭审已经结束,家属要找主审法官,也被无理拒绝。后通过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次非法庭审还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杜景义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