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山西省原平市警察跨省到河北省石家庄市,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马秀娟,将她非法关押在山西省忻州市。马秀娟被绑架可能与九月份山西省原平市共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关。
石家庄大法弟子马秀娟被山西原平公安跨省绑架后,在忻州看守所37天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几次传唤。
马秀娟为了抵制迫害,请了维权律师,主办此案的忻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侯旭明不让维权律师介入阅卷,几次刁难,后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份非法对马秀娟批捕。侯旭明五月十四日通知马秀娟家人,并且给马秀娟送了传票,要求五月十八日必须去忻府区检察院一趟,如果不去就把案子退回公安,让公安强制执行;去了以后,签了“认罪认罚”以后就给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