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上午,有友谊路派出所李彬、张斌开车把戴鸿欣和法轮功学员杨淑珍劫持到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因戴鸿欣身体不合格, 又被劫送回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
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戴鸿欣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8个月的迫害中,血压不断升高,由150上升至200,去公安医院多次就诊无效。在拘留所期间,戴鸿欣要办理保外就医,政法委的散向军不批准。
拘留所害怕戴鸿欣的身体出现危险,要求派出所张斌、一个警察、拘留所所长、一个女警察共同把戴鸿欣再次劫持到劳教所,不报戴鸿欣血压超高(临行强含二粒药)、曾患乙肝的情况,欺骗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戴鸿欣在被非法拘留8个月后,被警察张斌及拘留所所长再次劫回到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