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新上任的政法委书记张士军,汉族,河南固始人,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原文化部人事司干部处副处长、处长,人事司副司长等职。二零一六年九月,任中国美术馆党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十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任咸宁市咸宁市常务委员会副书记。
张士军要挟通城县政法委书记田红强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三月开始的所谓“清零行动”,就是在张士军的统一部署下干的。有人劝他不要动法轮功,只是监控。他不听,执意要这么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正在沙场劳动的刘海泉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电话问:“你是安锅的小刘吗?”刘海泉回答说:“是啊,你是哪里?”很快,刘海泉就在沙场被绑架。刘海泉目前已被非法批捕,责任人是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和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
二零二一年咸宁市政法委内设多个科室,包括综治中心、平安法治建设科、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等等,过去的“610”就隶属于综治中心:黄洋,男,咸宁市政法委综治中心副主任;王国策,男,咸宁市政法委平安法治建设科科长;胡志锋,男,咸宁市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方雄,男,咸宁市政法委维稳指导科科长。
在这期间,张士军与六个政法委书记,包括胡江玲(女,通山县)、田红强(男,通城县)、程朝阳(男,咸安区)、李德柄(男,嘉鱼县)、刘子恒(男,赤壁市)、郭正华(男,崇阳县)统一部署,要挟咸宁各县市国安、国保、派出所、特警、社区、司法所、乡镇、村及企业等基层单位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清零”骚扰,有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按黑名单抓人,扬言要办洗脑班;要求层层监控法轮功学员,以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与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
为此,当地各级部门人员纷纷出动,或给法轮功学员本人打电话,或给法轮功学员家人打电话,或主动上门,或以送米送油等“关心”方式,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签署所谓的“帮教协议”,并要求家人子女签字担保,或者非法抄家,入室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炼功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财产,或者绑架、非法关押。一旦法轮功学员拒绝见面或签字,就给学员家人施加压力,逼迫法轮功学员配合他们的要求。
张士军到咸宁市任政法委书记一年,就把所管辖的市县政法委书记全部换掉,加强“雪亮工程”等监控,大搞特务活动,跟踪、监控、蹲坑法轮功学员。
▼易靖,男,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生,湖北监利县人,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湖北省宣传部政策研究室科员、副主任;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赤壁市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嘉鱼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李德柄(李炳德现在任嘉鱼县人大主任)。
▼张胜,男,一九七五年十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一九九四年六月参加工作,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咸宁市纪委常委,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通城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田红强(田红强现在任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珈,女,一九八四年三月生,嘉鱼县人,二零零六年九月参加工作,曾任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咸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赤壁市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刘子恒(刘子恒现在任通山县副书记兼县长)。
▼梁薇,女,曾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崇阳县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接替郭正华(郭正华现在任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
▼方兆淼,男,嘉鱼县人,一九七五年八月生,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咸安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兼会长,接替程朝阳(程朝阳现在任咸宁市人大副主任)。
▼王良永,男,一九七三年十一月生,通城县人,一九九五年七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通城县组织部科员、副科长、科长;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通城县麦市镇副书记、党委书记、副镇长、镇长;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咸宁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赤壁市副市长;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崇阳县组织部部长;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今任通山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县法学会会长,接替胡江玲(胡江玲现在任咸宁市司法局邪党书记兼局长)。
张士军在此期间的主要犯罪实例,列举部分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陈望秋,女,五十多岁,赤壁市郡都小区居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邪党“清零”骚扰,赤壁市派出所警察到郡都小区,企图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望秋。陈望秋因多次被赤壁市警察迫害,看到警察,就不开门,警察就一直堵在她家门口,晚上也在楼下蹲点,企图绑架陈望秋。据知情人说:三月三十日凌晨,陈望秋为躲避警察绑架迫害,用床单当绳子,欲从四楼的家中逃出,但因床单断裂,陈望秋不幸坠楼离世。当时赤壁市政法委书记是刘子恒,公安局长是程伟,他们俩和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负有主要责任。
◇柯菊秀,女,七十七岁,咸宁市工商银行退休职工。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四月含冤离世。
◇邵清明,男,八十二岁,温泉区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非法拘禁到洗脑班,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八月含冤离世。
◇夏桂香,女,八十岁,温泉区居民。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多次被骚扰、非法关押、非法抄家,身心遭严重伤害。二零二一年十月含冤离世。
◆被非法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向德斌,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处罚金一万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
◇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下发《湖北省通城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鄂1222刑初284号,审判长游巍,审判员吴广元,陪审员熊诗国,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罚款一万元。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何国熬,男,七十二岁,通城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何国熬被绑架到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九监1监区。非法开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详,家人没有收到非法刑事判决书。
◇丁晓兰,女,六十多岁,咸安镇医院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丁晓兰带着孙子外出讲真相时,遇到一个老太太也带着一个孙子,丁晓兰就给她讲真相。老太太的孙子十一岁,一个人跑了,有人就去追,但没追上,只是看见孩子跑到一个小区里去了。老太太就怀疑丁晓兰是人贩子,打电话报警,同时紧紧抓住丁晓兰不放。特警很快来了,绑架了丁晓兰和她的孙子,劫持到拘留所,拘留所不收。警察就威胁恐吓孩子,逼问丁晓兰的名字,只有六岁的孙子如实相告。警察一查,就证实了丁晓兰是法轮功学员,警察更不放人。丁晓兰在永安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夜。十一日早晨,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后转为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汪信清,男,六十多岁,通城县计生委妇产科退休医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县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张定二、杨伟明、张四平等人绑架、抄家,说是十多年前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九年八月被非法批捕,同年九月十二日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诬判三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开始汪信清并强制停发退休金,而且还被强制退回两年的工资。
◆被骚扰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在这期间,张士军与六个政法委书记包括胡江玲(女,通山县)、田红强(男,通城县)、程朝阳(男,咸安区)、李德柄(男,嘉鱼县)、刘子恒(男,赤壁市)、郭正华(男,崇阳县)统一部署,要挟咸宁各县市国安、国保、派出所、特警、社区、司法所、乡镇、村及企业等基层单位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搞所谓的“清零行动”,有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按黑名单抓人,扬言要办洗脑班;要求层层监控法轮功学员,以多种方式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与各级官员的“政绩”挂钩。
为此,当地各级部门人员纷纷出动,或给法轮功学员本人打电话,或给法轮功学员家人打电话,或非法主动上门,或劝打新冠疫苗,或以送米送油等关心方式,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签署所谓的“帮教协议”,并要求家人子女签字担保,或者非法抄家,入室抢劫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炼功播放器等私人合法财产,或者绑架非法关押。一旦法轮功学员拒绝见面或签字,就给学员家人施加压力,逼迫法轮功学员配合他们的要求。列举部分实例: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下午三点多钟,据目击者反映,有两个小区女工作人员和两个穿警服的男警察到温泉电力局方锦莲(女,五十多岁)的家非法敲门,骚扰。
◇二零二一年三月上旬,温泉白茶村法轮功学员余劲光和陈芳夫妇被白茶村委会男子两次打电话骚扰,恐吓。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温泉白茶村委会与三号桥派出所一行九人又到余劲光家中骚扰。当时余劲光和陈芳都不在家,到外面干活去了。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下午小孩放晚学,温泉白茶村委会一男一女跟踪法轮功学员陈芳到她家门店,第二天下午小孩放晚学时,那两人直接到陈芳家门店骚扰。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小孩放晚学时,温泉白茶村委会还是上次那两人半路上和陈芳相遇,还是为“清零”的事。自始至终,陈芳本着善念劝诫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温泉三号桥派出所一司机警察伙同温泉分局一高个警察跑到陈芳门店骚扰,问他们有什么事?高个警察说没事,只说看看,三号桥派出所的警察手拿手机,拿手机的手还夹着一小照相机。因陈芳还要到地里干活,然后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嘉鱼县司法局一男一女去非法敲陈金秀(女,六十多岁)家的门,人不在家,又去找她妹妹陈凤玉,骚扰。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下午三点多钟,据目击者说,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姓警察和城关镇派出所警察和城关镇邪党人员和居委会姓黄的邪党书记、姓蔡的,和余码头本乡村委会人员,共有十几人非法闯入周新姣(女,六十多岁)家里去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嘉鱼县新街镇沙湖岭村孙茴香的家被嘉鱼县政法委任正龙和新街镇政法委彭枫一行六人非法闯入,这伙人发现孙茴香(女,六十多岁)在家,就说走访一下,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嘉鱼县簰洲湾镇大垸村支书殷先勤带着四个穿着便装的男子,到法轮功学员张京友工作的厂家,那四个人是镇政府派来的。他们要张京友与法轮功脱离关系,签字写“保证书”。张京友正告他们,绝不可能。张京友跟他们讲了大法真相,尽管他们想尽一切坏主意,都被张京友一一点破,最后都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中午,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女,六十多岁)接到陌生人的电话,问她是不是杨小华?在不在家?杨小华帮助儿子儿媳经营副食店。这一骚扰,弄得杨小华的儿子儿媳都不能安心,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多,家住温泉大商城附近的龚禄福(男,八十多岁)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闯入家中,到处翻看,抢走大法书,还被逼迫按手印。龚禄福就慈悲对这伙人讲真相,拒绝配合,双方僵持两个多小时,龚禄福被无奈签字,留下污点。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咸安区永安派出所所长施亚明带着十几人,其中还有几个持真枪实弹的特警,非法闯入罗桃英(女,七十八岁)家,当时罗桃英、罗瑛(女,六十九岁)和刘桂英(女,六十多岁)正在学法。不法人员抢走了几本大法书、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这伙人还将她们非法拍照。他们问罗瑛:“你是谁?”罗瑛说:“我是她的妹妹。”罗瑛指着罗桃英回答道。“叫什么名字?”“叫罗瑛。”“那你把我们带到你家去。”接着就逼迫罗瑛坐上特警车将施亚明带到家中,在工程机械厂家属院造成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世人还以为法轮功干了什么大坏事,连特警都出动了。当时已有一伙人到罗瑛家去敲门,没有人响应。一群不法人员正准备非法抄家,被刚赶回来的罗瑛的儿子呵斥道:“这大法书是我妈的命,你们不能拿走。”被一特警低声说道:“我们是持真枪的真特警,不是往日的假特警。”所幸的事,在罗瑛的儿子的正义呵声下,那些不法人员没有动大法师父的法像,但还是抄走了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小区主任带着网格员、政府人员等几个人,砸着法轮功学员魏玉仙(女,七十八岁)家的门,魏玉仙一看是小区主任等,就打开门,说:“欢迎你们来我家听真相,来喝点水。”可几个人根本就不听魏老人讲真相,进门就开始翻东西,接着抢魏玉仙老人平时出门的包,将里面的资料和播放器等物品抢走了。当有人打电话说:“还有一些像片,怎么办?”魏老人拦着大声说:“你们抢走我师父的法像,如同抢走我的命,师父的法像如果没有了,我出了什么事,你们要承担责任的。”魏老人的一身正气,真的把他们吓住了。走时,他们中还有人说:“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温泉区法轮功学员谢林(女,八十多岁)和老伴正在家,一帮人非法闯了进来,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什么,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左右,嘉鱼县鱼岳镇派出所警察陈必想和南门村居委会姓蔡主任和黄书记已办低保的名义来到余码头村周新姣(女,六十多岁)的家,说给她办低保,照顾她的生活(此人无儿女),很是关心的,说材料都准备好了,只要她在上面签个字和按个手印就可以了,周新姣接过材料一看,后面都是污蔑大法的内容,当场给撕了,她就给他们讲真相,不听,对她又是拍照,又是威胁的,搞了一通,气冲冲的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嘉鱼县牌洲湾派出所的人到王婆婆(女,八十多岁)家骚扰,要王婆婆签字清零,王婆婆不肯签,派出所的人说,不签字就把低保取消,王婆婆八十多岁了,独自一个人生活,没有退休工资,靠低保生活,后来王婆婆的女儿来了,据理力争说不能取消低保,不然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怎么生活呢,派出所的人说那就考虑一下,还说现在这个事搞得严得很,还说了一些威胁恐吓的话,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嘉鱼县新街镇政法委彭枫和县司法局两个女人到陈风玉、陈金秀家,叫她两个人到县城去一趟,她俩不配合,没去。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一群人非法闯入倪丽华(女,七十三岁)的家,恐吓倪老人说:“‘清零’不签字,对儿子媳妇工作不利,对孙子的前途有影响。”并强迫拍照,倪老人不配合,没有签字,也没照像。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和下午,小区两次非法敲法轮功学员程卫平(女,六十多岁)家的门,程卫平两次都没有开门。
◇二零二一年还有温泉开私人诊所的袁志勇(男,四十多岁)也被骚扰;原烟厂职工陈腊容(女,六十多岁)被强迫签字,留下污点;原烟厂退休职工任慧芳(女,六十岁)被骚扰;家住三号桥的章红萍(女,五十多岁)被警察绑架一天,也被非法审问了一天,后被放回。李云(女,五十多岁)也被骚扰。胡伟余娜夫妇的家被一伙人强行破门而入,乱翻一通。黄芬芳(女,五十多岁)和郑双华(男,四十多岁)也被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通城县县城法轮功学员魏月秀(女,七十三岁)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走时,一个警察对着魏月秀说,你总是做好事,把你的包拿给我看看。魏月秀笑着走开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的一天,通城县退休医师葛细元(女,六十多岁)被骚扰、被强迫签字。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杨小华在店铺里上班的时候,被两个人骚扰,一个用手机照相,一个跟杨小华说话,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如果不炼,以后就不来了,就清零了。杨小华回答说炼。杨小华就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下午五点多钟,温泉社区网络员汪恒熙上门骚扰住在儿子家的郝玉芳,说看看在不在家?在家就好,还要照相,被拒。社区主任汪露叶几次打电话,询问在不在家,给郝玉芳家人带来极大压力。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咸安区社区、派出所、区政法委一伙四人,三男一女,不出示证件,私闯七十九岁高龄的魏玉仙老人的民宅。幸好魏大妈修大法,身心健康,一身正气,这伙人不敢胡来,最后走了。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法轮功学员程卫平在家读《转法轮》,房门没关,社区一人带人非法闯入她家,共四人,三男一女。程卫平问其中一男人姓名,哪个单位。他说他姓程,是政法委的。问另外一男的姓名,此人反对程卫平问姓名,不说。程卫平对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姓程的人以程卫平以前发过大法真相资料为由,非法闯入她房间,劫走三本宝书《转法轮》及几本《明慧周刊》等。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来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女,七十二岁)的家。家中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一个高个子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在家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四个多小时。家中的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师父法像、四十九本大法书、四本《转法轮》书籍、一本手抄《转法轮》和没抄完剩下的六十页纸、师父早期讲法磁带、师父讲法光盘、真相日历、一些贴的福画、安装的新唐人大锅也被拆走了;还有手机、电话本,一些手写纸条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抢走了。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上楼。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程细庆此时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非法抄家,就被骗到社区。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程细庆说:“你这东西是录像、录音的,你这是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程细庆看那个做笔录的一直写着什么,她不说话,他也在那写。几个小时后,写完了,要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中国十七亿人口,人人签字,我就签,你们是什么目的?你们不吃饭,我要回家了。”说着,程细庆自己回家了。回家后,才知道自己的大法书全部没了,她急着哭,想去要回来。刚准备出门,区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细庆的家中,让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不签,王姓队长要程细庆的老伴签字。程细庆一手将纸拿到手,那个光头的人接过去,说:“不签算了。”接着,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多,七、八个着便装的男子出现在刘纯申(女,七十多岁,咸宁市工行退休职工)家门口,当时门是开的。搞所谓的“清零行动”,刘纯申就慈悲的讲真相,抵制,他们没有得逞。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地质队龚景枝婆婆不在家。咸宁市公安局陈警察一伙八个人在地质队保卫科陈定红的带领下,找到了地质队龚婆婆的女儿,当时她正在地质队大院里扫地。他们让龚婆婆的女儿把他们带到龚婆婆家去,不带的话,就停止她的工作。到了门口之后,他们准备撬门,龚婆婆的女儿说,我有钥匙。进去后,他们直接就把电视接收锅拿走了,然后又把龚婆婆的抽屉撬开,拿走了龚婆婆学炼法轮功的全部经书,就走了。下午又来了两个警察,这次龚婆婆在家,龚婆婆说,把你们的名字和警号报给我。那两个人连忙说;“别、别,我们只是奉命行事,不要把我们上明慧网恶人榜。”后来又来了两次,他们是在收集所谓的证据,企图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海泉。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科技学院教师汪礼迪在单位被约谈,来的是四人,所谓“谈话”。其中一个是身穿警服的温泉一号桥派出所所长,汪礼迪请他出示警官证,他不给,自称姓赵,实质他是熊凯。另一个男子自称是姓唐,其实是温泉街道办事处科长李志华。再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主任黄艳,还有一个女子是温泉希望桥社区人员,姓叶。李志华一到,就打开执法记录仪,汪礼迪就要求他关闭,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这是侵犯肖像权,”他急忙关了。所长熊凯说,我们这次来,想看看你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的帮助的,没有别的意思。汪礼迪就把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递给他们,从法律角度给他们讲法律真相,他们拿着这两个文件走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份上旬,咸宁市政法委和“610”要挟公安局国保、派出所、社区人员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后者以关心、送米送油的方式接触法轮功学员,有的要求签字,有的抢大法书,有的要求打疫苗,弄的家人压力很大。有伙人到建筑公司陶席珍家敲门,没有人,邻居出来说,没有人在家,你们敲什么门?他们就用手机把陶席珍家的水表显示数拍去了,说过几天比较一下,就知道有没有人居住。有伙人到建筑公司任惠芳家中,问任惠芳哪去了?打没打疫苗?逼着打疫苗。有伙人到杨小华家中四处翻看,当时杨小华不在家,不知道想找什么,还威胁他儿子,恐吓他儿子儿媳。后来,他们又到杨小华家和店铺骚扰五次。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郑文华、郑小华在他们工厂大门口被通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还在宿舍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后,魏金仙(女,六十多岁)在街上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救人时,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便衣多人守在魏金仙回家的巷子路口强行绑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杨晓华到菜市场旁给人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女人诬告,遭警察绑架。当时杨晓华倒地,四肢抽筋,不省人事。警察把她送到县医院检查,发现严重疾病,就把她放了。但是她的包中有四千元真相币被警察抢走不还,没有收据。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被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把她的家翻的乱七八糟,抢走了大法书籍,还有电话本,上面有刘海泉的电话,后来刘海泉被绑架非法关押。负责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刘宁,说是摄像头录到了曹婆婆发真相资料,追问数据源,曹素娥拒绝配合,只是慈悲讲真相。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上午,赤壁市车埠镇法轮功学员来永才(男,五十多岁)被赤壁警察从家中绑架劫持到嘉鱼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上午,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胡水霞(女,四十多岁)被通城县国保大队和沙堆镇派出所等人绑架至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她的婆婆接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温泉岔路口搬运工刘海泉(男,四十多岁)被一伙不知身份的人绑架。原因是法轮功学员曹素娥存有小刘的电话,电话本被警察非法抄走,警察根据这个电话实施了这次绑架。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刘海泉被非法秘密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旧看守所。四月二十六日,得知了新唐人电视的锅是刘海全安装的,有六个警察到处非法搜查新唐人电视。此六人中,一人姓石,叫石凌,是国保的;一人姓施;一人姓周,说是市局的,另三人不知姓名。后转为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咸安区王能英(女,六十四岁)的家被国保队长殷俊带的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并将王能英绑架到永安派出所非法关押、审问。晚上他的儿子将王能英接回,警察闵剑让王能英的儿子第二天送母亲到咸安区公安局做笔录。第二天,王能英准备到公安局去讲真相,结果一到咸安区公安局,就被非法关在黑屋子里几个小时,然后,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后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上旬,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黄伟完、宋晚英在青山镇讲真相救人做善事时,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赤壁市蒲纺工业园区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毅(女,六十多岁)从武汉市的儿子家返回赤壁市时,在武昌火车站乘车过安检时出现警报声,被铁路警察拦下,被强行搜包。警察非法查到她钱包中有一张大法真相护身符,又找到一张废弃的TF卡。警察将TF卡放进自己的手机中,恢复了卡上的数据,发现里面有大法资料,将王毅非法扣留。警察打电话叫武汉当地的国保和“610”,没有联系到。后来,警察私下里给王毅办了“取保候审”一年。警察非法抄了王毅儿子的家,还非法抄了她在蒲纺的家,抢走所有的大法书籍四十多本。王毅回到儿子家中后,被武汉警察骚扰,强行将她赶出武汉,让她回到赤壁蒲纺家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通城县县城法轮功学员孔小红(女,六十多岁)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五日回家。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活动,长期得到了咸宁市政法委的肯定,其最早的发起人是方昌喜。方昌喜,男,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旬死亡。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教协调处副处长苏凌翔、省反×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女)前往慰问死者家属,称方昌喜为反×教卫士。其实,方昌喜到死都不知道,他毕生死心塌地维护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他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牺牲品,为共产党邪教这个假理付出生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同时他又是个害人精,害人害己。
◇新唐人电视台是对全世界传播真相的媒体,敢于讲真相,不收费,是揭露中共谎言、欺骗世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媒体之一。中共非常害怕这个媒体。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蒋星华也是这样,二零二一年,他俩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挟、勾结咸宁市广电局局长李振对新唐人电视台封锁信号,干扰世人收看这个媒体信息。他们俩紧跟中共邪党,继续用谎言毒害世人,阻止新唐人电视台传播真相救人。
◇二零二一年,自从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海泉并非法抄家发现了三千元真相币后,当地恶人就开始着手暗中非法调查真相币的来源。他们派了很多人暗中非法调查,或者在卖馒头处,或者菜市场,或者菜市场旁的商铺门面,以老百姓的面貌出现。看到法轮功学员买菜,他们就在旁边暗中观察,看看是否使用真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