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半左右,居委会主任刘赛红,陪同鄞江派出所警察叶翔和一个拿着摄像机的女警,一起到蒋春娅家非法抄家(有抄家视频为证)。
蒋春娅要叶翔出示搜查证,他拿出一张纸在蒋春娅眼前晃了晃,强行抄走整套大法书,几个光碟,带走电脑主机和一个手提电脑,并把蒋春娅也带去派出所。
鄞州公安分局以蒋春娅“诉江”为由要再次非法拘留蒋春娅十五天。蒋春娅的血压高达二百,拘留所拒收。当晚八点,叶翔和另外两个警察开警车送蒋春娅回家。蒋春娅告诉他们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二天早上,叶翔送还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