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何素梅就任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他们是王梅英、刘跃丽、邱华芝、张晓洲、孙秀丽、童雪升、张永梅、麦康林、刘金焕、叶小冰、李峭松、徐正秀、胡吉秀、黎桥森、方伟雄、翁庆忠、凌建民、林作英、张惠、梁惠婵、吴丽娟、谭初英、曾加庚、马民庆、王雪祯、杨志刚、李源东、杨秀华。
被非法起诉的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两人,七十五岁以上六人,七十岁一人,六十岁以上两人。王雪祯、马民庆为母子。林作英、吴丽娟、谭初英、杨秀华已被非法判刑;曾加庚已被迫害致命危;王雪祯已被迫害致无法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