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素梅在任职期间,海珠区检察院至少非法起诉了41位法轮功学员。均由第一检察部负责编造,大部份检察员参与其中,已经确认的有:许为国、陈心敏、许洁霞、陈程、叶唯伟、林继深、赵晓凯、柴姝、孙立波、朱俊祺、黄洁莹、廖小凤等。其中许为国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是广州市两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广州市增城区、黄埔区、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和南沙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均由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诉和诬判。
自何素梅就任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海珠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他们是王梅英、刘跃丽、邱华芝、张晓洲、孙秀丽、童雪升、张永梅、麦康林、刘金焕、叶小冰、李峭松、徐正秀、胡吉秀、黎桥森、方伟雄、翁庆忠、凌建民、林作英、张惠、梁惠婵、吴丽娟、谭初英、曾加庚、马民庆、王雪祯、杨志刚、李源东、杨秀华。
被非法起诉的二十八位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两人,七十五岁以上六人,七十岁一人,六十岁以上两人。王雪祯、马民庆为母子。林作英、吴丽娟、谭初英、杨秀华已被非法判刑;曾加庚已被迫害致命危;王雪祯已被迫害致无法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