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55135
中文姓名:
林景朴
姓名拼音:
Lin Jing[[[po]piao]p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电话:0668-2270339
迫害事实:
广东茂南区法院审判员。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上午,茂名市中级法院委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刑事法庭远程视频宣判,非法维持对茂名市法轮功学员罗基老太太的冤判: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林景朴、邹辉球;法官助理:梁倍宁、周靖茵;书记员:柯倩雯。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吴有清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吴有清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20000元。茂南区法院判决时间是: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茂南区法院院长:林景朴;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刘丹。

在非法宣判的那天,由于两位律师有事不能到庭,吴有清被戴着手铐脚镣带出法庭,法警非常邪恶的把她拽来拽去的,家属看到法警的违法行为,非常气愤。但是,敢怒而不敢言。吴有清当场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家属和她本人聘请了二审律师为她维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3/广东茂名市吴有清被迫害生命垂危送医院-46888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广东七旬罗基被枉判入狱-罚金被强行从银行卡提走-436193.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8/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对罗基老人的冤判-42671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