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55573
中文姓名:
陈秀荣
姓名拼音:
Chen Xiur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肥城市检察院人员。

二零二一年 六月二十八日中午,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在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四楼办公)的周京X(警号065877)和另一个警察(警号为065922),以及两个女辅警(警号为FJ1640、FJ1641),又一次闯到孙锦辉家中,把她绑架。

下午3点,他们直接把孙锦辉劫持到肥城市检察院。在检察院二楼的一个办公室里,有两个女的,名字为郑秀娟、陈秀荣。她们打印出来一些东西,让孙锦辉配合回答、签字。

孙锦辉告诉她们:你们是执法部门,应该按法律办事。你们去百度搜索一下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就会知道,到目前为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你们再去百度搜索一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就会看到,其中第99项、第100项,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已经废除。这些文件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孙锦辉说:我签字对你们不好,我拒绝签字。

最后她们又递给孙锦辉两张纸,她一看,是非法传唤书,就撕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再被绑架 已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4/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7726.html#2173221812-1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