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剑川人,一九八八年七月开始工作后一直都在天津。二零零四年出任国资委副主任。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间,彭三曾先后出任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等职。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又出任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等职。之后又回到天津国资委,任党委书记、主任,直到二零二一年三月被免职。
彭三于二零零六至二零一七年在天津市河西区、和平区担任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等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仅他任职河西区的八年时间里,河西区法轮功学员就有近二十人被非法判刑。很多法轮功学员是在没有履行任何合理的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被非法判刑,从被绑架到非法庭审甚至被冤判不到半年的时间,甚至更短。